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精神,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
根据评审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院系审核符合条件共2名候选人,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通过投票最终评选1名香港学生推荐为“教育部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三等奖”人选,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院系部/专业 |
港澳台籍 |
1 |
王璟熙 |
男 |
2021级 |
绘画学院 水彩画系 |
香港 |
本次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或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情况。
电话:027-81317963(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7-81317062(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