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工作即将开始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国家公派留学“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 申报工作从2014年3月份开始启动。此次选派对象为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学生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国家公派留学“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选派资格,申请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5日。 我校在校生可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受理单位相关申报材料,获得申请资格的学生将在今年五月份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评审和最终面试确定录取名单。获批国家公派留学资格者将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于九月赴海外学习。

2015年选派工作流程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 体 内 容

备注

1

3月20日前

申请准备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

3月20日 -4月5日

申请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1. 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985工程”及“211工程”建设高校负责本校人员的申请受理;

2. 文化部负责文化部综合机构和直属艺术团体人员的申请受理;

3. 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

4. 其他人员的申请受理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

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3

4月-5月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4

5月

录取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

5

6月起

派出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被录取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