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
根据评审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院系审核,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通过投票最终评选:中国香港学生陈泳诗为我校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推荐人选,中国香港学生易彤为我校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二等奖推荐人选,中国香港学生戴宛慧、张耀文为我校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三等奖推荐人选,中国台湾学生萧如伶为我校2026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推荐人选,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生源类别 |
院系 |
年级 |
推荐奖学金等级 |
1 |
陈泳诗 |
中国香港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2024级 |
一等 |
2 |
易彤 |
中国香港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2023级 |
二等 |
3 |
戴宛慧 |
中国香港 |
工业设计学院 |
2025级 |
三等 |
4 |
张耀文 |
中国香港 |
环境艺术学院 |
2024级 |
三等 |
5 |
萧如伶 |
中国台湾 |
影视动画学院 |
2023级 |
一等 |
本次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3日—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或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情况。
电话:027-81317963(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7-81317062(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