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美国交处〔2019〕1号
湖北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关于
开展2019年国际交换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9年国际交换生项目选派工作,根据学校与国外友好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现就申报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计划
2019年交换生名额17名,其中本科生14名,研究生3名,分别是:
1、瑞士卢塞恩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2名(可交换一学期或两学期);
2、韩国弘益大学本科生5名(可交换一学期或两学期);
3、韩国中央大学本科生2名(可交换一学期或两学期);
4、韩国韩瑞大学本科生2名(可交换一学期或两学期);
5、奥地利格拉茨应用科学大学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可交换一学期或两学期);
6、加拿大萨斯卡彻温大学本科生2名,研究生2名(仅交换一学期)。
二、学习时间
2019年9月—2020年2月(一学期);
2019年9月—2020年7月(两学期);
2020年1月—2020年4月(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冬季学期)。
三、学习费用
经学校选拔的交换生只需缴纳本校学费,不缴纳就读院校的学费或者杂费,赴国(境)外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和保险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四、选派对象
2017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018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五、申请条件
参加选拔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政治素质高,品德好,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二)符合就读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语口语好,通过外语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欧标B2级别英语水平证书、德福或者韩语TOPIK二三级);
(三)学习成绩优秀,第1—2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达75分(含)以上,无补考和重修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
(五)缴清学校的各项费用,具有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
六、申报和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hifa.edu.cn/zy.htm下载并填写《湖北美术学院国际交换生项目申请表》;
2、登录就读院校官方网站,了解学校相关专业信息:
(1)瑞士卢塞恩艺术设计学院
(2)韩国弘益大学
(3)韩国中央大学
(4)韩国韩瑞大学
(5)格拉茨应用科学大学
(6)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
3、申请材料:包括《湖北美术学院交换生项目申请表》、第1—2学期平均分成绩单、语言考级证书等。
(二)系部推荐和部门审核
学生所在系部在审核其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个人情况及专业发展,填写推荐意见。
(三)口语面试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公共课部开展英语口语面试。推荐学生按照英语口语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四)公示及学校推荐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拟推荐学生的名单公示三天,报学校批准后,推荐给国外合作院校,候选人根据申请学校的要求提交个人资料,经国际合作院校审核评估,来函确认录取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与拟派出学生签订《湖北美术学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并向各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发文通知,同时告知学生本人。
七、派出管理
派出交换生在国外学习期间,每学期选修课程不少于4门且学分不少于8分。详细规定参见《湖北美术学院交换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美校字[2015]50号)。
八、其他
申请表递交时间:2019年3月27日—4月3日
英语口语面试:2019年4月4日(地点另行通知)
地 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110室)
联 系 人:张锐文
咨询电话:027-81317963
附 件:《湖北美术学院国际交换生项目申请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国际交换生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
出生日期 |
|
政治面貌 |
|
所在系部 |
|
年级/专业 |
|
导师姓名(限研究生填写) |
|
平 均 分 |
|
外语水平 |
|
手 机 |
|
E-mail |
|
经济情况 |
|
家庭地址 |
|
亲属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
|
|
|
|
|
|
|
申请学校 |
志愿 |
第1: |
第2: |
第3: |
第4: |
专业 |
|
|
|
|
时间 |
2019-2020学年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
是否接受调剂 |
□是 □否 |
学习计划:(请简要说明申请学习的专业、课程及目标,可另附单页说明) |
学生承诺: 1、本人保证申请表以及其它申请资料信息准确真实; 2、本人承诺认真对待本次交换选拔,同意在被录取后如本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交换机会或者派出后有滞留或拒绝回国的情况等,学校有权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对上述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申请人签名: 填表日期: |
选拔部门填写:
系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教务处/研究生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财务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填表说明:
1、外语水平填写能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或证书名称,如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德福、韩语TOPIK成绩等;
2、平均分为第1--2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成绩单由教务处审核;
3、经济情况填写家庭或本人的经济情况,如良好、一般、贫困等;
4、系部意见包括:该生在校表现情况及是否同意作为交换生;
5、财务处意见包括:各项学杂费缴纳情况;
6、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申请学生资料并提供申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