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选派资格申报程序

1. 选派对象为我校优秀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生需提前通过拟申请就读国外优秀院校所规定的相关外语水平测试认证。 2. 学生向国外优秀院校申请入学资格。拟申请研究生公派资格者最迟在进入大四(大五)同年九月份左右向国外优秀院校申请入学资格,并于次年三月份前获得外方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3. 次年三月份左右,学生通过网站http://www.csc.edu.cn/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国家公派留学“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选派资格,并通过外事办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受理单位相关申报材料。

4. 次年五月份,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专家评审和最终面试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获批国家公派留学资格者将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海外学习。

5. 具体要求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